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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贴身监督 让纪检队伍常驻百姓家门口

时间:2021-01-13 17: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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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子,你母亲去世后的低保金一直是你在帮她领,按照有关规定,这些钱不应该再领取了。村干部因为这事儿还受了处分,这些都是国家的钱,还有更多困难群众需要帮助,不是咱的钱可不能要呀!”这是郎溪县毕桥镇十井村纪检委员王秉祥在协助该镇纪委追缴违规享受低保金的一幕。

2020年7月,王秉祥在田间地头与其他群众“唠家常”时发现,本村黄某的母亲虽然已经去世,但是其低保金一直在被领取。作为村级纪检委员的他敏锐地发现其中存在问题,于是及时将此问题线索上报到毕桥镇纪委。经镇纪委调查得知,黄某早与母亲分开居住,并且家庭条件较好,由于村干部未能及时上报其母亲死亡信息,导致黄某违规享受了低保金。随即,镇纪委对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力、未正确履职的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黄某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案件查清后,王秉祥积极主动协助镇纪委办好低保清退工作,并在村里召开的工作会上,以此案为戒,向村“两委”班子宣传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帮助村干部筑牢纪律防线,教育引导大家做踏实干事的“干净人”。此外,他还向村民发出“邀请”,号召大家一起来监督村里大小事务的日常运行,充分发挥“哨兵”作用,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身边有了村级纪检委员这样的监督“探头”,“微权力”就不敢再任性了。据了解,该县以乡镇为“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围绕村级“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采取“1名协作区主任+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2名村级纪检委员”的人员配备模式,开展村级交叉监督和流动监督,为村(居)“微权力”号脉诊断,让“微权力”在常态化日常监督中得以良性高效运行。

“村级纪检委员的贴身监督让纪检队伍常驻百姓家门口,有效提升了‘末梢监督’实效,进一步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对村级纪检委员的日常管理,我们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村(社区)纪检委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纪检委员日常监督、宣传教育、信访调解等10项职责,对履职尽责、积极工作的村级纪检委员予以表彰,并作为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使这一岗位成为优秀基层干部培养和成长的重要平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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