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东至:用好“第一种形态” 精准防病治病

时间:2021-01-11 10: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组织上的这次谈话让我彻底警醒,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自省自律,严格约束家属行为,树立良好家风家教。真心感谢组织,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爱护,今后我将用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一名领导干部在接受组织谈话时诚恳表态。

近日,该同志妻子因推销学生保险被信访举报,虽然最终查否,但鉴于其妻子确实从事保险工作,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为及时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该局党工委决定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020年,东至县纪委制发《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采取“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和适用对象、处理措施、办理流程和政策尺度等内容。通过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真正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

为落实《操作规程》要求,提升“第一种形态”精准运用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信访督办、线索交办、案件审理等工作,抽调相关业务部室、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及派驻机构人员组成专班,采取专题培训、上门讲解、督促指导等方式,为不会用、用不好“第一种形态”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解惑支招,确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度。2020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办理信访举报件95件、问题线索8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帮助、教育和处理84人。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以推出“任前考纪考法+廉政谈话”套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约谈函询情况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同时用好“两书”利器,2020年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针对制度漏洞立查立改、举一反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把好干部监督管理第一道关口,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让这种‘另类关爱’促使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进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