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派的权威,无驻的优势,存在监督渠道不畅、信息来源狭窄等方面问题。”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为有效破解综合派驻监督难题,进一步打造派驻监督新抓手,近日,黄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嵌入式”轮驻监督,擦亮派驻监督“移动探头”,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
建立驻的机制,打造“嵌入式”监督新模式。印发《黄山区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轮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不少于2人的轮流驻点工作小组,每年至少确保对3个重点领域或重点单位开展“嵌入式”轮驻监督,统筹抓好“嵌入式”监督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三项工作。注重体现基层减负要求,不发公告、不召开动员部署会、不听取或要求书面报送专题汇报,驻点监督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嵌入式”轮驻监督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范畴。
丰富驻的举措,充分发挥“移动探头”作用。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将5项监督举措深层次嵌入被监督单位核心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列席驻在单位相关会议,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作用;查阅驻在单位近一年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财务凭证账目、项目建设资料等台账;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使命、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对驻在单位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
强化驻的效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嵌入式”轮驻监督结束后,原则上一个月内向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书面反馈监督情况和整改建议。认真开展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针对轮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织或主要领导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审视的政治性根源问题,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政治生态“画像”,并形成专题监督报告;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驻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目前,黄山区纪委监委已对区发改委、区供销社等10家单位制定了“嵌入式”轮驻监督工作计划,五个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于11月初分别陆续进驻10家单位开展监督,实现“固定探头”变成“移动探头”,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铸牢党内监督“铁栅栏”。(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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