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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面对面“集中会审” 把好巡察整改“第一关”

时间:2020-11-09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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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部分整改措施比较空泛,具体怎么落实?没有针对性,到最后肯定还是形式主义。”“理论学习教育不够深入、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不及时,问题根源的关键是思想上不重视、政治站位不够高,这不光是补学补记,更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你单位对巡察指出的具体违规问题,整改措施中均没有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近日,在六届黄山市黄山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方案“集中会审”会上,会审小组同志不留情面,直接指出某些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整个会场辣味十足。

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后,区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组成“集中会审”小组,对12家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开展集中审核把关,重点把握政治站位、责任落实、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追责问责、方案格式等六个方面内容,对每项内容逐条“过堂”,把好巡察整改“第一关”,切实防止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巡察整改方案一报了之,搞“文字整改”“关门整改”。经过集中会审,12家被巡察单位的624项整改措施,有267条措施不实,被要求“回炉”重新修改完善,进一步提升整改措施的务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以来,为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黄山区坚持问题导向,拧紧巡察整改“责任螺丝”,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对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开展“集中会审”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巡察反馈后在5个工作日内,被巡察单位将巡察整改方案提交会审组进行预审,并由被巡察单位、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负责人逐级审批,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以为党组会研究制定方案报上来就算过关了,没想到还动真碰硬,对整改方案逐条过筛,当场质询,对我们触动很大,回去以后将认真梳理……。”一名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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