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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建立定期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岗位锻炼机制

时间:2020-11-09 09: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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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熔炉作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岗位锻炼的办法》,建立定期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岗位锻炼机制,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搭建起市委巡察岗位教育、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平台,有效破解基层巡察人员数量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的难题,实现干部成长与巡察工作质量“双促进、双提升”,助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优选抽调人员。通过“挂职锻炼”“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按照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司法、信访等模块,抽调相关方面的优秀年轻干部、拟提拔干部及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工作;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组工干部每届市委任期内需适时参加一轮巡察。每届市委任期内,每两年在公检法司等单位遴选5名年轻优秀的同志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到市委巡察机构“以干代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明确审批程序。每轮市委巡察开始前,市委巡察办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拟定借调人员的方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统一办理。纪检监察干部由市纪委监委抽调,其他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抽调。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借调人员的,均按程序办理,通过组织渠道借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

严格日常管理。干部在巡察岗位锻炼期间与原单位脱钩,由市委巡察办统一管理、调配工作。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对参加巡察岗位锻炼的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挂职干部参加市委巡察机构党的组织生活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抄送选派单位。挂职锻炼结束后,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出具工作鉴定,抄送干部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已先后在公检法司等单位遴选5名年轻优秀干部挂职锻炼,在纪检、组织、审计、财政、住建、农业、教育等单位抽调60余名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9名干部得到提拔交流和重用,切实发挥了巡察熔炉作用。(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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