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长江流域巢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决策部署,近日,庐江县纪委监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巢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有关县直单位和承担巢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同大、白山、盛桥三镇,采取“巡”(沿岸巡)、“访”(入户访)、“督”(再督促)、“查”(查资料)、“谈”(座谈会)的方式,围绕组织领导、建档立卡、政策宣讲、利益补偿、帮扶保障、执法监管、整改落实等7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检查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巢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检查组强调,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个别渔政专用船无统一标识,停放点未树立明显标识牌等问题,有关单位要根据下发的反馈意见通知单,立即进行整改。按照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检查组将按月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并对上轮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保障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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