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今年上半年是否对村级财务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乡镇纪委在督促各村落实问题整改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这是石台县纪委监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党委)的主责意识和政治担当,近期,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督导。

此次督导,县直各单位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督导,各乡镇党委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专项督导,并由专人负责填写《现场督导记录表》。督导组重点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贯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3大类10个方面内容,主要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的方式开展督查指导。根据督导情况,共提出有关学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意见建议8条,并督促各单位对照《现场督导记录表》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梳理和充实台账资料,认真谋划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据悉,督导组还延伸抽查了各乡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的数据录入进度和使用情况,详细解答和处理了各乡镇提出的相关问题。(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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