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泾县:打造“三大工程” 助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0-09-09 16: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违规将救灾款用于慰问困难群众,并未中饱私囊,具体发放数额较小且已追回,这两名村干部认错态度及一贯表现较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是否恰当,需要再仔细斟酌一下。我们既要坚定刚性执纪的决心,又要牢牢把握‘治病救人’的初心本意,对这起扶贫领域案件的处理,要请示上级审理部门并报县纪委常委会讨论。”这是泾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讨论案件的一个生动缩影。

保障案件质量是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已办结的51件巡视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覆盖”式复核,针对复核中发现的证据材料不完善、手续程序不完备、定性量纪不严谨、文书材料不规范等问题,一律退回并要求立即重新办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打造“铁案”工程。

据悉,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形成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审理工作机制。为打造案件办理“精品”工程,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动适应新要求,对标省、市纪委文书模板,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谈话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10多种审理文书进行规范,统一文书格式和相关表述,不断提高审理文书制作质量和水平。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认真打造落实处分执行“优质”工程,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现象。对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情况及受处分人员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执行情况等,一律按要求及时归档并装订成册。今年以来,共对57份处分决定进行送达和宣布,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等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党纪政务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案件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一个标准,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精神,严格问责尺度,审慎提出意见建议。只有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条规适用进行严格审核,敢于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说‘不’,才能确保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吴志美表示。 (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