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控集团纪委将3个反映三级子公司负责人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指定集团公司纪委第一执纪审查组查办。为破除干扰阻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题,集团公司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的意见(试行)》,统筹执纪力量,提级指定初核办理,着力推动监督执纪迈向严深细实。
实行提级核查审理。《意见》规定,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职工反映强烈、影响较坏,查处过程中可能遇到干扰和阻力以及反映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等七类问题线索,只要具有可查性,不论被反映人职级高低,一律提级由集团公司纪委进行处置。经初核后需要立案审查的,集团公司纪委按程序办理立案审查、审理并进行处理。
规范提级办理程序。《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问题线索筛查、分析和研判,对拟转报集团公司纪委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须出具转办函附问题线索原件和线索排查会议记录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其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最后报至集团公司纪委。集团公司纪委经审核认定需要提级办理的,指定集团公司纪委执纪审查组快办快结。
明确提级办理责任。集团公司纪委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建立单独台账,安排专人督办。对问题典型、影响面较大的,实行领导包案或者挂牌督办。如发现隐瞒不报、问题线索失泄密或工作拖延贻误办案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交控集团纪委建立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制度,可以统筹利用更多的监督执纪资源和工作力量,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有利于问题线索的精准识别、快速突破、重拳打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省交控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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