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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监察职能延伸 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转变

时间:2019-11-27 15: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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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党员,又是村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婚礼不能大操大办,更不能接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在得知村里的一名90后干部郑麓即将举办婚礼,霍山县下符桥镇庙岗集村监察联络员陈元莲主动找其谈话提醒。这剂“预防针”让这名村干部有了警醒,主动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对婚宴进行了“瘦身”,向管理对象发放了“门禁”。

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把问题发现并处理在萌芽状态,是霍山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履职的真实写照。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职能向乡村延伸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转变,今年,霍山县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监察专员、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和监督、报告、协助工作机制,把监督村“两委”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项目建设、三务公开以及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作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工作重点,让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有了“助手”,乡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了自己的“前沿哨兵”,监督效能得到彰显。

据统计,今年9月份初,霍山县17个乡镇监察专员和144个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全部配备到岗以后,监察专员办公室共开展监督检查170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8人次,协助县监委开展监察调查1人次,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共计向乡镇(经济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13条,报告发现相关问题线索8件,协助调查审查46人次,监督提醒15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常驻委员‘三员’合一,实现‘1+1+1>3’的效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激发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能监督、愿监督、会监督,切实发挥监察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推动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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