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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二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27 15: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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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县河道局原局长徐剑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徐剑波在担任寿县河道局局长、淮河寿县段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河道局党支部书记期间,河道局原职工裴某某参与非法采砂活动;县公安局被抽调参与打击淮河非法采砂工作的黄某某,从轻处罚非法采砂船主,通过他人为非法采砂船主通风报信,并收受他人财物。身为河道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下属以及抽调参与打击非法采砂的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2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13日,徐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淮南市高新区三和镇人大原主席隗广义“一岗双责”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至2015年,三和镇西瓦村原村主任吴化好领导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吴化好等人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社会影响恶劣。作为联系西瓦村的镇干部,失职失察,“一岗双责”履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问题。2019年4月22日,隗广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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