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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1-10月处分695人

时间:2019-11-13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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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减存量遏增量为关键,坚定不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123件,立案73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5件,乡科级干部92件。结案694件,处分6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85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647人,政务处分112人(含双重处分64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54人,移送检察机关5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46.66万元。全市各级监委共留置36人,其中市监委留置10人。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抓好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办案协作、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案件有序办理,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加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集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重点个案攻坚,外逃5年4个月的行贿犯罪嫌疑人刘怀东、外逃仅两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蚌埠市民政局原局长凌建东回国投案。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保持力度的同时把握尺度、彰显温度,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打好“四种形态”组合拳,做到贯通运用、全面运用,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202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96人次,占比64.1%,增长11.1%;第二种形态452人次,占比22.3%,下降45.5%;第三种形态149人次,占比7.4%,下降7.5%;第四种形态126人次,占比6.2%,下降19.2%。(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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