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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包公的廉政文化镜鉴意义

时间:2019-11-12 09: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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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这个家园中,有中华传统文化里的众多先贤巨擘。包拯就是一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中国清官文化的源泉性巨擘。包拯,字希仁。庐州人(今合肥市肥东人)。他既是中国北宋时期的一代名臣,也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位“修齐治平”的标志性人物。千百年来,包拯的为官清正、体察民情、执法如山、为民除害的事迹早已载入史册(《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包拯传》)。他的清廉律己、刚正不阿、忠孝操守等人格精神更是为人们所普遍敬重。人们恭敬地称他为“包公”、“包龙图”、“包青天”。

在历史的长河中,老百姓所敬仰的大凡都是人文启蒙和文化引领者。屈原、嵇康、司马迁、李白、杜甫、苏东坡、关汉卿、李清照、陆游、徐渭、海瑞、于成龙、八大山人、石涛、曹雪芹、龚自珍、谭嗣同、梁启超、鲁迅、陈寅恪等等,均长久驻留在人们的精神家族之中。历史上,老百姓所终极守望的人物,有孔子、孟子、诸葛亮、关羽和包拯等。人们在遇到现实生活和人生道路的困惑时,就习惯性的从中吸取精神资源与力量。早在宋元时代的《清平山堂话本》就有了包公断案的情节。在宋元南戏里就已经出现了包公戏。到了元、明、清又得到不断丰富。据专家统计,18种元代公案戏中写包公审案断狱的有十一种。明、清又诞生了20种;明代《元曲选》里100种中,包公戏就有10种;近代《京剧剧目初探》里,有34种包公戏,如《铡美案》、《赤桑镇》、《双钉案》等等。在历史的年轮里,民间故事中的包公就像一列火车进入隧道时的一束光线,穿过幽暗的通道,抵达道德和灵魂的深处,去引领人们思考、修齐、治平。

我们要从中华文化宝库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那么,从千年历史走来的包公的文化镜鉴意义有哪些呢?传统中国社会,民众期盼清官,拥戴清官,官员也以做清官为道德依循。以清官情结为代表的传统廉政文化积累下了清官政治的知识、智慧、经验、教训。在一代廉吏包公身上集中体现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镜像。

一是自奉廉洁。《广雅》中解释“廉,清也”。即要求人们对待物质财富、还是精神荣誉等种种利益,不能有贪心。包拯始终践行了这则清官文化的信条。他曾说:“臣生于草茅,早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确然收素,期以勉循”。表明自己绝不贪恋财富和职权,尽心报国。包拯幼年求学在一僧舍读书,出入必经一富人宅邸,富人每候门邀坐,请入用饭,其意甚殷。包拯以其“富人”,恐“为他日累”,不肯“妄与之交”。包公入仕后,历任要职,无不清廉自守。“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在《包公家训》中,包公言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包公清廉自守的一生主要源于他的人生态度和操守,其文化意义在于,一是将清廉作为高尚的人格规范来自我塑造。所谓“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也就是孟子极力主张的“惟仁者宜在高位”,官员本应具有高于常人的道德修养。二是将清廉作为人生智慧来追求。所谓“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在包公身上体现的最为彻底。像端州退砚的事例不胜枚举。“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包绶墓志铭),这一铭文不仅映带出包公一生的清节美行和识清气劲,更体现了他淡泊名利、善始善终的人生智慧,他做到了峻节高志,凌乎青云。

二是立志清明。廉善、廉能、廉敬谓之清明。有些官员,虽然不贪不腐,但遇事昏聩、怠政懒政、疏于政事,自然算不得清明。包公一生做了四十多种官。在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外交、赈灾等多方面都有大量建树。可谓是廉政爱民、严格执法、直言切谏、刚直不阿、勤政无私的一代明镜了。

包公能做到为官清明,首先来源于他的“民为国本”的思想。也就是有为民办事的公心。他上奏皇帝薄赋敛、宽力役、救饥馑、免折变、惩赃吏等的奏疏达五十封以上。鲜明表达了包拯对民间疾苦的深刻了解和诚挚关怀。如《宋史》本传中所载:包拯打开官衙正门,打破过去“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之陈规,使告状的人可以进入大堂“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这是赞其亲民;又如“割牛舌”案之明断,这是包公故事在正史中之仅见者。而大多数传说故事则是人民口头艺术的创造,是通过人们意愿的表达和人物故事的夸张组合,把包公“为民伸冤、不畏权贵、执法如山、严惩贪官”等高贵品质具体化、形象化。包公虽然是封建社会的清官,但其在民间传说故事中,已经成了为民众谋利益的偶像。在人物典型化的过程中,其历史的局限早已被扬弃,包公在人们的心目中已成为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执法如山的尊神。从本质上看,人们对包公的崇敬,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崇敬,对社会正义的崇敬,对清明政治的崇敬。民间故事和传说里的包公,已经不是原有的那个历史人物,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成为了爱民如子的历史清官典型。

其次,包公能为官清明是来源于包公为民办事的能力。清明为官,除了要有为民服务的公心,还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困难不能推诿和退缩。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巧惩贪官》、《敞开衙门》、《选师爷》、《包公审鼠》等,都是彰显他有胆有略、选贤任能、执法如山、嫉恶如仇的清官廉能品格。

三是终身清正。《广雅》曰:“廉,稜也”。意指正直、刚直、品行方正,也就是“廉直”。包公是像唐朝魏征那样的“忠直无隐之臣”。终身做到了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包拯在年轻时曾写过一首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这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养成。正是本着这样的信条,包拯为官公清守节,对任何人和任何事都坚持是其是、非其非;朝廷因此给予了 “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风力峻明,器怀端亮,伏谏于陛,屡形药石之忠;秉宪于朝,一屏奸邪之气” 的评价。包拯之所以能做到清正,首先是识见清正。他对当时许多官僚追名逐利、曲道谋身、欲壑难填的行为,深感可耻。立誓要清心寡欲、直道谋身,做个直臣。其次是严以律己,善于处理好社会关系。官员出问题,常常败在同学、亲友甚至是家人身上。合肥作为“包公故里”、包公的诞生地和归葬地,关于包公不徇私情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在这片土地上广为流传。有些故事在合肥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例如“外甥有理打得舅”、“长嫂如母”这两句俗语,其典故就源自于包公《护法打舅爷》、《怒铡亲侄》的传说。前者说得是包公的舅舅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包公得知后,认法不认亲,给予严惩重罚;后者是说包公不循私情,依法将曾经哺育自己成人的长嫂之独子——作恶多端、伤害3条人命的亲侄包勉斩首示众之后,对善良的长嫂竭尽赡养孝道的故事。

千年包公一路走来,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传说和故事,反映的是民间智慧,彰显的是惩恶扬善的社会正气,寄托的是百姓海晏河清的世道期盼。其中既有严惩皇亲国戚的大案要案,又有关乎民生、爱民恤民的“牛毛”小案。无论案件大小,包公都能秉公执法、明察秋毫、机智断案,体现出包公“廉善”、“廉能”、“廉敬”的清明和干练。也寄托着家乡人民对包拯这一历史人物的崇敬和爱戴,寄托着人们对这位为官清正、体察民情、执法如山、公正廉明的古代清官的景仰和歌赞。

千年包公一路走来,包公的形象在不断地进行艺术化、典型化的加工中得到增辉。从惩恶扬善的宋代包公、解民倒悬的元代包公、明察秋毫的明代包公、彰忠斥奸的清代包公,到反腐倡廉的当代包公和走向世界的中国包公。可以说,包公的文化价值是宏阔、内美和源远流长的。它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和爱憎。包公的事迹作为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传承至今,仍然能够给我们以生命的启示和审美的享受。

千年包公一路走来给我们的启示是,以清官文化为代表的传统廉政文化,对完善现实用人制度,推动廉政建设具有重要镜鉴价值。一是官员对待财富要清廉,为吏之道要“临财毋苟得”。这是做官的底线标准。二是官员对待工作要清明。为吏之道要“临难毋苟免”,对待困难压力不能推诿逃避。这是为官的基本标准。三是官员在是非面前要清正。要保持公心,明辨是非,顶住压力,敢于坚持真理。(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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