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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严防“带病提拔表彰” 为880人次“廉政体检”

时间:2019-10-23 10: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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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查,未收到影响该同志评先评优的信访举报和其他线索……”近日,枞阳县纪委监委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对拟表彰的8名同志分别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

今年来,该县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为拟评先评优的个人回复评选表彰类党风廉政意见781人次,其中,给予暂缓评先评优意见27人;为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回复人事任免类党风廉政意见99人次,其中给予暂缓使用意见8人次,对2人提出不宜使用意见。

畅通监督渠道,绘就干部“廉政画像”。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快速查办反映拟提拔拟表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建立统一的干部廉政信息库,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科级干部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画像”。

规范回复流程,研判实行“集体会商”。收到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联合审查、集体会审,集中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层层把关签字。对征求意见名单中出现暂缓和不宜的的情形,由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会商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把关。

严格审核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该县出台《县管干部任前、出国(境)征求意见回复操作程序》,在干部提拔任用、个人评先评优、推荐考察对象等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违规出具回复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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