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一定之规】建设法治政府,有这些情形将要被追责

时间:2019-10-21 06:4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类:图解     编辑:万兴
【字体: 】      打印

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规定,督察工作中发现被督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单位应当移送有关单位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美术设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婵 | 文字整理 段相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