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以来,霍山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县乡实际,快速行动、稳扎稳打、务求实效,着重念好“快、准、深”三字经,激活监察职能在基层的“神经末梢”,促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向乡镇延伸把握一个“快”字。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霍山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经济开发区派出监察专员,由乡镇纪委书记、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兼任,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乡镇纪委、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经济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均已正式挂牌成立,17名监察专员全部上岗履职,实现了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的同步到位。
向村级延伸突出一个“准”字。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的基础上,出台强化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县各村(社区)设立监察联络员,建立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把准监察监督方向,紧盯关键环节,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驻委员共同发挥作用,实现“1+1>2”监督效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县144个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聘任及培训等相关工作。将监督“探头”延伸至群众身边,确保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向派驻延伸体现一个“深”字。霍山县纪委监委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为了深入派驻监察实效,明确在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立监察联络员,由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同时在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监察联络员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切实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前哨”优势。(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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