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池州:五项举措加强法院系统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时间:2019-09-11 08: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池州市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和廉政风险点,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抓防范,持续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队伍廉政教育。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文件》《廉政专题警示教育读本》和上级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给执行干警专题授课,切实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开展法院系统廉政监察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监察员监督水平,并发挥他们职能作用。

探索创新办案方式。实行执行团队办案及流程再造,建立5个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执行团队,彻底改变执行案件“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实行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办案方式,从根本上克服执行权高度集中的弊端,防止执行人员滥用权力、违法执行、徇私枉法,确保执行各环节既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不断降低执行人员廉政风险。

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由专人对案款发放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执行案款向申请人兑付,坚决杜绝占用、挪用、挤用执行案款问题发生。

强化执行工作监督。制定出台《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安排专人对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杜绝案件流程节点超期限办理。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的管理规定,由执行指挥中心对评估拍卖机构选取统一管理,规范对外委托案件工作流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一系列执行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严肃查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确保“江淮风暴”执行工作健康、有序、良性运行。(池州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