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依据省委巡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安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并首次组织对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后评估。
后评估工作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巡察反馈,由市委巡察办具体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围绕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保密纪律等方面,通过自我评估、问卷调研、个别谈话、开支审核等方式,对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目前,市委巡察办结合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同时,完成第五轮巡察后评估工作。从市委各巡察组本轮巡察单位中确定1家作为参评单位,分别为:市委宣传部、安庆经开区、市筑梦新区、市生态环境局。从参评单位收回调查问卷73份,相关方面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23人参加个人谈话。参评单位和个人对后评估工作、市委巡察组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未发现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安庆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