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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第十轮巡察发现问题366个问题线索15条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就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落实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促发展、促提升。”日前,在砀山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会上,被巡察单位负责同志就如何落实整改作出郑重承诺。

此前,砀山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2个镇、10个非贫困村及7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十轮常规巡察,着力发挥巡察利剑的威慑作用,推动巡察监督触角向基层“神经末梢”延伸。该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66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5条。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砀山县委巡察机构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把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推深做实做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压实整改责任,做好改前准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参加县委第十轮被巡察单位及村级党组织的反馈会议,为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指明方向,要求各单位要开展好改前培训,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县委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反馈后组织召开由被巡察单位分管巡察整改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培训会,对整改的主体、整改的目的、整改的要求以及如何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撰写整改报告等进行集中培训。截至目前,已对第十轮巡察的9家单位及10个行政村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为整改工作做好铺垫、打下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察整改“红黄牌”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被巡察单位给予黄牌或红牌警示。并根据巡察办、巡察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整改实地督查实施办法,适时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结合整改报告会审情况落实巡察整改黄、红牌使用意见,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继续整改,直至问题清仓见底。

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共性问题整改。举办全县巡察业务培训班,邀请县直单位、各镇(园区)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及组织工作的负责人参加,在培训业务知识的同时,布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各单位对照县委巡察以来发现的7个方面33条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以共性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质量,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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