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惩治腐败的合力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全市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党的领导与履行职责相统一。市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发挥党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市纪委监委坚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对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协助市委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今年1-6月,市委召开研究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书记专题会议2次、常委会议8次,充分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各司其职和密切协作相统一。在反腐败工作中,特别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协调联动的整体作战合力。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中,市纪委监委和市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攻坚,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今年1-6月,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55件7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坚持纪法贯通与法法衔接相统一。优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外部协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印发相关制度,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各环节明确职责与权限,促进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衔接。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法犯罪线索113人次。(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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