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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常态化推进“三查三问”工作 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时间:2019-08-09 09: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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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且未如实上报整改情况,你作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日前,县纪委工作人员在调查县原环保局不如实上报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时与时任分管副局长谈道。

2019年以来,繁昌县继续聚焦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突出问题,着力整治、严肃问责,常态化推进“三查三问”工作。

强化自我“体检”。围绕“政治、工作、作风”3个方面、9项内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县各单位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严强转”专项行动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找准问题症结,分别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时限,定期对账销号。全县各镇各单位共查找问题141个,已完成整改135个,整改率95.7%。

开展监督“把脉”。开展政治监督,针对县委巡察发现部分领域存在大量违规问题、个别单位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约谈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次;开展重点工作督查,重点检查“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扫黑除恶开展情况等,查处环保领域问题2起,问责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问题3起5人;强化作风建设督查,深化县委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处理党员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开好问责“药方”。针对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组织约谈、通报诫勉等多种方式进行问责,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结合“严强转”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县直某单位在职能划转中推诿扯皮、不愿担责问题和某村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警示震慑。(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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