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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贪污、受贿140余万元 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叶为舟出庭受审

时间:2019-07-15 17: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案件追踪,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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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歙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叶为舟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叶为舟,男,1959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户籍地黟县。2018年9月26日,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黄山市监察委员会留置。黄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以被告人叶为舟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于2019年1月17日向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同日指定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5日,被告人叶为舟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逮捕。

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叶为舟利用担任祁门县祁山镇镇长、镇党委书记、中共祁门县委常委、祁门县政协主席、祁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现金、财物卡计109.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叶为舟利用担任黄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34.413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最终陈述。

市纪委启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井然有序。案件将择期宣判。(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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