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濉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狠纠“四风”,一刻不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1-6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 其中,违规公款吃喝4起,占13.33%;公款国内旅游3起,占比10%;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起,占6.6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1起,占36.67%;大办婚丧喜庆1起,占3.33%;其他问题9起,占30%。 处理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中,县处级1起、处理1人,乡科级及以下29起、处理5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期22人。
(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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