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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自查自纠严防处分执行“打白条”

时间:2019-07-08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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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处分决定履行完宣布、执行程序后,未将已签字的处分决定及时送交县纪委审理室备案;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未按期恢复党员权利……”

日前,颍上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已审结的案件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发现了一批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存在部分处分决定送达、备案不及时,部分受处分人员未按期恢复权利;在宣布处分环节,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对错误严重性认识不够深刻,剖析不够全面等问题。

“为防止处分决定执行走过场、打折扣,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执行有效。”颍上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吴婷婷介绍。

县纪委监委将该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等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县纪委监委对照案管系统,梳理2013年以来所有受处分人员,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查阅案件审理卷宗,看《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查看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组织处理落实、恢复党员权利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单位联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为确保自查工作高效开展,县纪委监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行情況,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关系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及时准确的落在‘实处’,要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甚至‘走形式、打白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在每年年度考核前对该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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