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赋予乡镇监察职能,这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迈出的重要一步。接下来,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找准职能定位,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近日,绩溪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长安镇监察专员办公室顺利挂牌,该镇纪委书记吴志永看着崭新的牌匾激动地说。
自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靠前谋划,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溪县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11个乡镇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并协助县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在《工作方案》中对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及相关人员的任免和管理考核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刘云娥介绍说,对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的8项职责予以明确,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为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乡镇党委和纪委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我们党委书记更要当好‘施工队长’,确保改革落到实处。乡镇党委还要与乡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一起‘并肩作战’,共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长安镇党委书记高道飞表示。
据悉,该县还将配套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明晰乡镇监察专员、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以及监察信息员的职责权利、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等,使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运转。
“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压实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将监督‘触角’真正向基层延伸。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真正打通基层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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