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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 :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 着力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素质

“感谢组织上给我在巡察一线锻炼的机会,让我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近日,刚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青阳县委巡察组挂职干部产静深情地对巡察办负责人说。

近年来,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巡察干部“选、育、管、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铁军”。目前,参与巡察工作的干部62人次中,16人被提拔重用、3人 被调整到重要岗位。

注重选优配强。结合机构改革,加大改非干部使用,择优安排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改非干部兼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定《青阳县关于选派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从组织、审计、财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优秀干部16名,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

着力素质提升。积极选调优秀巡察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12人次,抽调年轻后备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以干代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每轮巡察开始前,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巡察工作要点和纪律要求,就党章党规党纪、基层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及时对巡察干部“充电打气”。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和职责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把党组织建在巡察组的要求,并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严防越权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特定关系人吃请、礼品礼金、娱乐活动等。

加强选拔任用。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组织部择优挑选优秀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建立巡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巡察干部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以及巡察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巡察一线作为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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