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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强化警示教育 推进以案促改

时间:2019-05-29 17: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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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近日,肥东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贤虎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扎实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以案促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学习通报,警示教育“零距离”。要求全县各单位召开以案促改活动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王贤虎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政风险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以案说纪”,强化震慑效应。着重从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制度漏洞、监督缺失和官商不分等方面的问题,查摆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推动形成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预防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全面堵塞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漏洞,剖析整改查摆的问题,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建章立制,筑牢监督防线。各单位通过案件剖析和问题查找,对现有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找准单位存在廉政隐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作为完善制度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查缺补漏。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进行公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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