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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零距离以案警示 形成“破网打伞”强大震慑

时间:2019-05-07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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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从判决!我知道自己错了,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郑某某低沉的话语中夹带着无限悔恨。然而,最终他还是为自己受贿和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4月29日,宁国市人民法院能容纳数百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该市公安局汪溪派出所原教导员郑某某(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和非法采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某犯受贿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核心任务,紧密围绕“四个一批”工作要求,依纪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结合实际研究印发了《2019-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同时,注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点包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的工作合力。

据悉,郑某某涉嫌受贿罪和非法采矿罪一案,是该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市监察委员会立案查处后移送审查起诉,并被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的首例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

“我和郑某某以前就认识,相互也熟悉,没想到再见到他,居然是在法院庭审现场。”一名前来旁听庭审的机关干部深有感触地说,“看着他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昨天还是保卫群众的人民公安,今天却沦为涉黑涉恶‘保护伞’,着实让人扼腕叹息,也为我们在场的每名党员干部重重地敲响了警钟。”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旨在让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零距离’旁听的过程中真正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效果。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等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信心决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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