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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打造全渠道模式 助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时间:2019-05-05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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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刚才看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资料,也听了你们的详细介绍,想反映一个情况......”“大爷,感谢您对我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支持,请坐下来慢慢说吧!”这是近日发生在广德县纪委监委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现场真实的一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在充分发挥信、访、网、电等传统举报平台作用,广泛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注重突出“纪律监督+巡察监督”作用,打造全渠道模式,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力求摸清问题底数。

深入乡镇“集”线索。各乡镇纪委结合“干部下队日”、文明创建等工作,主动进村入户,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广泛了解群众诉求,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擦亮探头“挖”线索。督促监督重点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驻在单位职能为切入点,主动进入黑恶势力易渗透、易滋生的行业领域,查找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排查问题线索4件。

高举利剑“检”线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每轮县委常规巡察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重点内容,同时还针对交通领域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开展了查超治超专项巡察,力求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作用。与基层“拍蝇”紧密结合,把监督焦点对准乡镇和村(社区),开展对乡镇和村(社区)的专项巡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基层延伸。目前,通过巡察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件。

政策感召“引”线索。在全县醒目位置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以及《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两个通告,并深入羁押场所,鼓励黑恶组织骨干分子检举揭发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目前已提讯11人。

深挖细究“筛”线索。及时成立以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主管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以及相关职能室负责人组成的线索处置复核评查工作组,对所有办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经“三长”签字背书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组织复核评查,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事。

协同作战“移”线索。结合实际研究印发《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通知》,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和反馈核查情况,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

“接下来,我们会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摸排力度,有效排查发现更深层次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我们还将运用现代化智能手段对问题线索进行比对、辨别、串联、分析,从而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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