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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提醒 新增监察对象不例外

时间:2019-05-04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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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大花村村委会办公室里传来阵阵笑声和掌声。

走近仔细听,原来是利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冀健华正通过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小故事给村组干部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冀健华用通俗易懂的类比,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幽默风趣的方式传达给每一名村组干部。大伙热情高涨,一边听一边笑,心里也在思考。

“之前非党员村组干部是我们监督的盲点,现在监察法颁布实施,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我们监督也有了抓手。”冀健华表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不能例外。

“虽然消除了盲点,但仍然存在弱项。”在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看来,现实中对新增监察对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至少存在两方面难点:一是这部分监察对象之前接受警示教育相对较少,没有形成牢固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二是新增监察对象量大面广,必须创新手段,在实现监督有形覆盖的基础上提升有效性。

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切实督促新增监察对象绷紧思想之弦,记者注意到,在“五一”节前例行的案例通报中,不少地方加入了新增监察对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如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山煤集团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树国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的问题。李树国在外学习期间,违规组织聚餐,以虚开住宿发票方式报销相关费用,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2019年2月,李树国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交相关费用。

除了公开典型案例警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意精准施治,在监督检查中将新增监察对象列为重点,并在节日前夕开展点对点提醒,督促他们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五一”前夕,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内网平台、短信等发送廉政提醒,要求各被监督单位结合近年来医疗机构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对新增监察对象的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还分别带队,前往各医疗机构和委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察访。

针对监察对象量大面广的情况,各地纷纷探索做实日常监督、用好科技手段等方式,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质效。

做实日常监督,就要用好监督利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根据监察对象认定标准,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采集了全区44384名新增监察对象的基础信息,及时录入信访、案件等相关信息,建立动态更新的廉政档案。

“新增监察对象是我们开展节前教育的重点,我们充分利用廉政档案等信息,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漫画、短视频等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新增监督对象打招呼、提要求,严防‘节日病’发生。”朝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颖辉说。

织密监督网,离不开群众的参与。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在各部门、乡镇和大型商场、旅游景点、酒店等处设置“四风”问题举报信箱,在新增监察对象较多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并张贴一键举报二维码,点对点受理群众举报。

“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新增监察对象虽然大部分级别不高,但处在服务群众的关键岗位,其作风情况直接影响群众的感受。必须通过深入教育,提醒他们树牢廉洁过节的意识,让监察对象时刻感到监督就在身边,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例外。”蒋来用表示。(本报记者 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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