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精心谋划部署,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为打击和预防黑恶势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成立工作专班,深挖细查。县纪委监委抽调公、检、法、司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在县纪委监委分管同志统一领导下,严格纪律、分工协作、加强配合、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网”涉“伞”线索,每日汇总梳理,层层分析排查后作出专门处置,及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联合公检法司,逐案过筛。加强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侦结的没有发现腐败和“保护伞”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组织复核评查。对“三长签字背书”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组织“回头看”,逐案过筛、循线深挖。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制定《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主动和政法机关对接沟通,认真落实“双移送”制度,会同公安等部门认真研判,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向发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廉洁定远”微信公众号、县纪检监察网站、短信平台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政策解读、纪律规定及监督举报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政策感召收集线索,组织人员深入县看守所,对已被判刑暂未移交服刑的黑恶势力骨干分子,宣传相关政策,鼓励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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