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亳州:通报二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4-26 15: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武振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武振飞黑社会犯罪组织共实施刑事犯罪79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罪等8项罪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孙亚峰,利辛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孙亚峰明知武振飞开设的“中鑫公司”违法吸收公众存款、且有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仍多次接受武振飞等人的财物,为他们提供利益保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伟多次接受武振飞等人财物,并在法院诉讼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亳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