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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三个强化”高质量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精神和省委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让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滁州市将开展村级巡察作为重要课题,主动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去年以来,滁州市统筹协调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助力巡察向村级延伸不松劲、不停歇,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

强化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全覆盖任务。坚实的规划引领,把村(社区)纳入巡察规划是实现全覆盖的制度保障,保证了全市对村(社区)巡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2016年市委换届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提出了将乡镇、街道办事处纳入市委巡察规划,村(社区)纳入县(市、区)巡察规划任务。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下发后,滁州市又要求8个县(市、区)将全市1220个村(社区)全部纳入规划任务,确保了在一届任期内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强化靶向思维,在巡察对象选择上突出“三个优先”。对村(社区)进行巡察,既是严峻复杂形势现实需要,也是消除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迫切需求。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着重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优先巡察,尤其是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等四类现象严重的村级党组织进行政治巡察。着重对贫困村优先巡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着重对经济薄弱村优先巡察,推进村级党组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助力。

强化压实责任,突出巡察成果运用。在巡察问题反馈时,实行“双向反馈”,即巡察情况既要向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也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并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是落实整改任务主体,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村级党组织负责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中乡镇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县委巡察办移交县直相关部门办理。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回访机制,采用定向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进行“回访”,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巡察成果真正落地生根见效。

截至目前,滁州市8个县(市、区)中,定远县、全椒县、来安县已经完成了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年底,全市将完成对所辖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往深处抓、细处落。(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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