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安徽:整治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突出问题

时间:2019-02-22 06:4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万兴
【字体: 】      打印

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主动配合调查取证且认错认罪态度好、自动投案且社会危险性不高、牟取非法利益不明显且被索贿的,慎用留置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该解除的要及时解除,该退还的要及时退还;对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人员的举报,经查证失实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

近日,安徽省纪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从严整治影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作为“三查三问”、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等落实情况;加强对党政干部释纪说法和日常监督,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困,对各级党政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经常听取有关方面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建立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意见》同时规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办理涉企案件时,必须严格自我要求,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吃拿卡要,严禁非法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对于顶风违纪、乱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