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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莫用“痕迹”论政绩

时间:2019-02-19 10: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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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答记者问中指出,会议、发文减少10%,不得要求通过微信、QQ、APP等平台晒工作痕迹,这一要求迎来一片叫好声。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上一针见血的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方式比较普遍,存在很多问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事实上,“痕迹管理”本是应用于基层工作的一种管理方法,通过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有效还原责任人对工作的落实情况,是检验过程真伪、提高工作质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填表式”帮扶、“留影式”入户、“卷宗式”总结等乱象,使痕迹管理慢慢向“痕迹主义”过渡,演变成了“形式主义留痕”。除此之外,“文山会海”也开始出现反弹,于是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考核多、“留痕”多、材料多、宣传标语多、展示牌多等问题成了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归根究底,“痕迹主义”“文山会海”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种变异的新表现,用“痕迹主义”来应付考核,以此作为工作成果,不仅违背了“痕迹管理”的初衷,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官僚主义考核”。考核本是好事,对被考核单位的不足之处有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功效。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只唯上不唯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为了应付上级的各项检查、考核评比,选择在“留痕”上大做文章,要求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准备各种材料,形成“文山”,以此来显示工作做得踏实、扎实。

对于这种重“痕”不重“绩”,留“痕”不留“心”的“痕迹主义”,必须及时制止,加以整治。想要破除“痕迹主义”顽疾,各级领导干部应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强化行动自觉,上下联动,让整治“痕迹主义”切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而不只是浮于表面、空喊口号;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把基层干部从过多的材料中解放出来,工作实绩才是衡量考核的依据,而不是材料“痕迹”。同时,对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予以改正,充分发挥“痕迹管理”作为工作手段的正面作用,摒弃由“痕迹管理”演变为工作目的的“痕迹主义”,以治理“痕迹主义”为切入点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萧县纪委监委 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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