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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1月份立案28件处分34人

时间:2019-02-18 09: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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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主业主责规范流程,通过信访问题分类施策、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严把案件审核关三项举措,推动监督执纪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信访问题分类施策。依据业务流程,坚持依规依纪处置信访问题,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分流处置工作,做到去向准、责任清、结果明。召开信访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对重要、复杂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精准分析研判、精准处置分流;探索信访件办理“临期提示提醒、到期催办督办、逾期问效问责”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与分流单位“衔接”,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确保重难点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上级交办信访件实行专项督办。

“微腐败”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把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抓手,聚焦村(居)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村(居)会计、乡镇七站八所工作人员等“微腐败”频发的重点人,聚焦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重点问题,聚焦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三资”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重要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权力运行“脱轨”。

严把案件审核关。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审理的理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全面提高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等党纪国法统筹结合起来使用,既坚持纪严于法,又做好纪法贯通;通过提前介入、跟踪了解等形式,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提高案件质量;精准把握执纪标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党内审查特色,做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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