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淮上:用好身边典型案例 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

时间:2019-02-18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用好身边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日前,蚌埠市淮上区出台《关于进一步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

明确教育对象。明确警示教育对象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对象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明确教育方式。通过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人、教育人、震慑人的作用。

明确教育责任。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