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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贵池:“四化”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好的履职尽责

时间:2019-02-12 10: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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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池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完善制度建设,并通过述职考核,晒成绩、找差距、学经验、补短板,着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确保其更好的履职尽责。

人员配备专职化。坚持专人专职专责,印发《关于配齐配强镇街纪(工)委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明确每个镇街除配强纪(工)委书记外,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配齐3名纪(工)委委员。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注重提升政治能力,规范分工,聚焦主业,严格监督执纪。

业务培训专业化。有计划组织参加市、区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赴高校开展执纪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委挂职锻炼、“以工代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视巡察工作,系统提升监督执纪问责业务能力。

制度管理规范化。印发《贵池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自办案件实行提级审核把关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涵盖日常管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确保基层纪委执纪问责依纪依法开展。

跟踪问效常态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年中和年度述职述廉考核,激发纪检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采取跟踪问效、阶段检查、定期汇报等方法,加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紧盯重要节点,不定期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严查严办,严防“灯下黑”。(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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