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叶集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利用身边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案发单位必须做好“六项规定动作”,建立“以案警示”“以案促改”长效机制。
及时通报案情。凡身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以警示教育会等形式通报案件处理结果。
组织旁听庭审。凡身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庭审时,要组织涉案人员所在单位或系统的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开展集中教育。凡身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以此案件为反面教材,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同时,对违纪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进行阐释解读,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及时对照检查。凡身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应在案件查结后一个月内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开展风险排查。案发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岗位职责“风险点”清单,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完善制度建设。案发单位要对照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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