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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时间:2019-01-28 15: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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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下午,蚌埠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市纪委通报了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网、今日头条等20多家省市媒体参加会议。

2018年蚌埠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约谈县区和市直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166人次,对47起73名党员干部和11家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3家单位给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深入开展“三查三问”,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0件,处理36人。严查问责生态环保领域失职渎职和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线索,处理42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市473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1940名个人发言提纲发回修改重写,158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约谈函询情况作出说明,275人按照“三查三问”要求进行对照检查。

深化体制改革。市、县区两级监委如期完成组建工作。制定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监督监察等47项制度文件。监察体制改革一周年之际,组织拍摄7期专题报道。制定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09件,增长61.8%;立案123件,增长39.8%;结案120件,增长37.9%;处分105人,增长25%。开展3轮对61家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并对88个贫困村及所在的42个乡镇实施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909个,移交问题线索396件,已查实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

强化监督教育。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2987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1.2%、35.6%、8%和5.2%。建立956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审查关,为302名干部任用、678个评先评优对象出具廉政意见,建议暂缓或取消任用10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37个。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以鲁炜、“陈、杨、周”案特别是“周、巫、宋、刘”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抓好警示教育。两部微电影由省纪委选送中央纪委。组织20982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

狠抓作风建设。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起,处理2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7人,通报4批14起18人。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排查纠正问题88件,严肃查处蓝天行动小散煤场专项排查、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以及怀远县“1•2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1•19”新源热电擅自停机事件调查,问责3家单位12名责任人员,制作《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专题警示片。收缴加油卡、ETC卡147张、违规资金35万余元,警示约谈、批评教育5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058件,增长38.2%;立案1413件,增长3.4%;结案1392件,增长2.3%。处分14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4人,乡科级干部191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63万余元。承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10件。推进信息协查平台建设,在看守所开辟留置专区。推进防逃追逃工作,1名外逃行贿人员被劝返回国投案。利用424件典型案例在全市249家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为17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查2起诬告陷害案件。

夯实基层基础。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2件,处理干部4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涉及违纪金额344万余元。对10类21个监督责任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直查直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线索7件,交办督办76件。严查淮河流域非法采砂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条,立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乡镇干部、公安干警予以留置,对5起线索挂牌督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复核问责案件56件。

强化自我约束。统筹纪检监察系统内外干部选拔使用,市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基层选调3名科级干部,面向全国选调28名派驻干部。在全系统内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近百场,培训3500余人次。全市初核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9件,函询谈话19人,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2019年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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