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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弋江:图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时间:2019-01-16 10: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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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弋江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国家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奋力夺取新的成效。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事项更多、范围更大。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5件(次),同比增长36.4%。其中检举控告类50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6.7%,同比增长38.9%。

2018年区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信访举报、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分批交办,建立专门台账并及时督办,实现了问题线索“零暂存”。全年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44件,同比增长106.8%。从处置方式看,谈话函询17件,占线索总数的7%;初步核实227件,占线索总数的93%。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把立案关口,以党规、法律为指导,以扎实的初核及完善的预案为基础,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找准政策界限,切实提高立案准确性。2018共立案73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8件,同比增长166.7%;涉及一般干部11件,同比增长10%;涉及其他人员54件。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受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员61人。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2018年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5人次,同比增长15.6%。其中,第一种形态16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8.6%;第二种形态56人次,占22.9%;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4.9%;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3.7%。

(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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