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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66人次

时间:2019-01-14 09: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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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无为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从严“惩”又力促“治”,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66人次,较上年增长49.16%。其中,第一种形态1371人次,占73.47%;第二种形态428人次,占22.94%;第三种形态33人次,占1.77%;第四种形态34人次,占1.82%。

提醒教育抓早抓小。将提醒教育融入日常监管,通过发送廉政短信,上廉政教育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常态教育做实廉政教育文章。深入剖析本县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选取查办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围猎”中迷失》,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县1900余名党员干部运用省党纪法规教育平台参与集中测试,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咬耳扯袖防微杜渐。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紧盯“小节”不放,对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全面梳理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调研分析,撰写评估报告;结合村“两委”换届,各镇纪委对全县各村政治生态进行评估,提出建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用谈话提醒盯住“绝大多数”,利用谈话、函询、约谈等方式,坚持把提神醒脑体现在“日常”,运用在“经常”,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紧紧围绕“四个意识”“六大纪律”,明确“四种形态”适用情形、考量因素、方法理念等,防止适用上的畸轻畸重。对主动向组织坦白或交代、如实说明问题的,及时进行帮助和挽救,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从轻或减轻处分,防止“小病”成“大病”;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合理使用重处分,让纪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干部。对严重违纪并构成违法的干部,则出重拳、下猛药、严惩治。(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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