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定远县纪委监委始终将“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以强化同级监督、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履职“痕迹化”为抓手,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
开展评估强化同级监督。县纪委紧盯“关键少数”,从加强组织领导情况、研究重大问题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情况、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情况和当好廉洁自律表率情况等六个方面,牵头组织对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共收集征求意见40条,对10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了解,形成客观真实有价值的评估报告。
深化制度建设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2018年落实“两个责任”考核细则》,在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制定《定远县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从对象、内容、形式和结果运用4个方面明确、规范述责述廉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10个乡镇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进行述责述廉,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
全程记实确保履责“痕迹化”。为及时有效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强化过程监督,发放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手册650本,建立健全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和台账化记责工作机制,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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