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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擦亮监督“探头”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9-01-03 09: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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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纪委监委以建设“廉洁乡村”为重要载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聚焦“三点”,不断擦亮基层监督“探头”,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组织建设拾起来、演起来、强起来,助力脱贫攻坚。

瞄准工作“落脚点”。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基层镇(园区)纪检监察室通过定期组织履职培训,不断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宣传、协调作用,充分行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知情、纠正、提议等相关权利,让他们在思想上明白职权是什么、行动上清楚目的是什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围绕“从严监督”本职工作不盲目,绷紧“为民服务”这根弦不偏离,确保工作开展有方向、有目标。

找准工作“切入点”。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督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围绕工作中心、抓住重点,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村级事务决策,当好群众“代言人”;监督产业扶贫到户、危房改造、低保五保、光伏等扶贫政策落实的对象、标准、程序是否合规合矩,并及时准确公开,当好群众“监督员”;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提交,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当好群众“贴心人”;宣传各级扶贫政策,引导群众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当好群众“示范员”。

把准工作“结合点”。本着“监而不奸、职且宜直”的原则,在积极公正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注重自身工作角色,切实践行“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补台不拆台,面对村“两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公道正派、依规履职,不滥用职权,更不为私心私利恶意操纵民意阻碍大局工作;面对群众刚正不阿、实事求是,不与村“两委”不当行为沆瀣一气损害群众利益,既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保护干部清白安全,更确保各级扶贫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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