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泗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兴民一案在泗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泗县纪委监委组织了纪检监察干部、案发单位相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通过观摩庭审,开展以案警示。
“我在自己的工作中,因为放松了学习和思想上的改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我认罪伏法……对我的家人造成的伤害,我表示歉意。我会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做人。”庭审末尾,时兴民在最后陈述中吐露出深深的忏悔。
“听到公诉人举证中自己熟悉的名字,看到昔日的同事熟悉的身影,听到他最后哽咽的陈述,真的觉得又痛心又警醒。”对于案发单位的人员来说,这次观摩庭审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件,松懈的“红线意识”让自己身边的党员干部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观摩庭审比观看任何一部警示教育片、上任何一堂廉政教育课都有效果。这是一次对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的检验,可以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目的,实现学习、教育和预防相统一。”泗县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说道。
截至目前,泗县纪委监委已经组织了庭审观摩4次。下一步将出台《泗县监察委员会庭审观摩工作暂行规定》,让庭审观摩制度化规范化,发挥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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