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精准监督,从明确监督重点、构建亲清关系、强化执纪问责等方面综合施策,督促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密集落地。
明确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各相关部门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是否履职尽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目前,已督促有关部门出台《枞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十不罚”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对涉及经营者三大类共10种轻微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不予处罚。为了让政策尽快落地,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项督查。
构建亲清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制定《枞阳县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和《枞阳县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规范了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公务行为,严明与民营企业交往纪律规矩,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亲”“清”关系。县纪委监委还通过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增加服务民营企业项目种类,破解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
强化执纪问责,护航民营经济。在查办案件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坚持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 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快速处置限期办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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