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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开展行政执法单位移送问题线索专项行动 推动纪法无缝衔接

时间:2018-12-17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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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近日,颍东区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单位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案件)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对专项清查的范围、程序、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明确清理范围。清查行动的范围为全区36家行政执法单位2016年以来办理的案件中,发现党员或国家监察对象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免于处罚)或存在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案件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问题线索(案件)。

规范移送程序。各执法单位对清理出的问题(案件)线索,要认真填写《移送问题(案件)线索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附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材料,移送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检查、督查和受理信访举报等措施对行政执法单位移送问题线索(案件)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存在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不如实、不及时移送等情形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构建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后,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必要时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对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确认是党员、监察对象身份的涉案人员,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移送。(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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