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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13人次

时间:2018-12-14 10: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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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砀山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苗头”变成“大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今年1至11月,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813人次。

拧紧思想教育“总开关”。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和新《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制党纪法规“口袋书”、开展巡展宣讲活动、录制“忏悔录”视频编发《直击反面典型》《家风家教》等警示教育读本,通过“清廉砀山”微信平台、发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编发廉政提醒短信,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

编织监督执纪“防护网”。 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让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尽量靠前。在日常监督方面,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小过即问、动则辄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在派驻监督方面,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等方式,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在巡察监督方面,聚焦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排查、落实整改。1至11月,全县共实践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453人次,占比55.7%。

用好执纪问责“杀手锏”。为有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篓子”,体现严管就是厚爱。1至11月,共实践运用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98人次,占比36.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42人次,占比5.2%。同时,果断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着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倒逼前三种形态更加有效。1至11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0人次,占比2.5%。(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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