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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7人

时间:2018-12-13 08: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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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坚持“红脸出汗”常态化的同时,着力优化“四种形态”比例结构,1-11月,共开展“咬耳扯袖”谈话2105人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15人,第二种形态21人,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7人。

惩前毖后,注重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讲、严、立”专题教育,制作22块警示教育展板开展全区巡展;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座谈会,党员现场交流发言,畅谈心得体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被查处的2名村干部进行暖心回访,消除其思想顾虑,促其轻装上阵;自编自创“监察之路”等动漫片,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壮士断腕,严查重点领域。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酒桌办公”领域存在的问题,通过早抓、抓早,系统抓、抓系统,1-11月深挖彻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件11人,其中窝案2件8人,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6人;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酒桌办公”领域违纪案件7件12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占比75%,查处的案件数量和科级干部比例较去年明显提升。

首战告捷,用好“第四形态”。探索运用监察委12种调查措施,对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与辖区公、检、法部门联系,及时成立案件协调领导小组,果断采取留置措施,抽调全委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办案,目前已调查审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今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参考蓝本。组织全委人员开展《监察法释义》和新《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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