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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持续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时间:2018-12-12 09: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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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休宁县在全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持续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织紧织密监督网,对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廉洁履职。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各单位党组(党委)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同时抓好建章立制,从源头治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持疏堵结合,整体推进。在自查自纠阶段,以“疏”为主,要求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全县1867名干部按要求填报了自查登记报告表。在此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谈话、信访核查等手段,对每份自查报告表进行认真核实,并依据工商注册信息,重点核查753名科级干部填报信息,责成4名科级干部及时退出协会兼职。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分别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全年督查内容,对全县21个乡镇和69个重点县直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2018年以来又在全县组织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次对90家单位、182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复查,以“堵”强震慑,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强化执纪问责,严明纪律。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下发《关于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重点检查阶段发现依然存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问题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把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纳入公职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2017年以来,对1名正科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对10名在职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行为给予谈话提醒并要求立即整改退出兼职。(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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